1、资金申请对象
普通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5年内)和出国(境)留学毕业5年内回国人员军转干部、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 。
2、扶持政策
2.1)劳动者创业:从创业当年起,3年内,每维持1年,给予一次性5000元/户,限3年。
2.2)青年、人材、失业人员、退役军人创业:3年内,每维持1年,给予每年创业奖励金8000元/户,限3年。
2.3)弱势群体创业:从创业当年起,3年内,每维持1年,给予每年创业奖励金10000元/户,限3年。
3、申请程序
取得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办理就业登记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, 3年内可每年提出补贴申请一次。
4、申请材料
4.1)《坦洲镇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
4.2)《坦洲镇青年创业鼓励金申请表》。
4.3)《工商营业执照》或《非法人企业登记证》。
4.4)《就业创业登记证》。
4.5)《退役证明、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