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资金申请对象
创业项目大赛前3名获奖者。
2、扶持政策
获国家、省、市创业大赛前3名在本镇创业取得《工商营业执照》或《非企业法人登记证》,户籍不限、参加镇级以上项目推荐会,确定为本镇受资助项目的,给予5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项目资助。(注:国家级前三名为5万元,省级前三名为2万元,镇级前三名为5000元)。
3、申请条件
办理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的次月。可提出补贴申请。
4、申请材料
4.1)《坦洲镇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
4.2)《项目报告材料或获奖表彰文件及证书》。
4.3)《工商营业执照或非企业法人登记证》。
4.4)《身份证》。